1. 首页
  2. 重要通知
  3. 正文
点击显示栏目

重要通知

关于征集第十八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的通知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者:科研处01
  •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按照《中国法学会2023年工作要点》和区域法治论坛轮流承办工作安排,第十八届西部法治论坛由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承办。论坛拟于20239月初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举办,现将论文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一)主题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推动西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创新发展

(二)分论题

1.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保障

2.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3.西部地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法治问题

4.西部地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5.西部地区乡村振兴法治保障

6.“一带一路”安全与发展中的法治问题

7.强化基层政府法治建设

8.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边疆治理现代化

9.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西部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征文要求

(一)广泛征集。西安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有一定法学研究能力的其他各界人士均可参与征文活动。

(二)紧扣主题。论文撰写围绕论坛主题及分论题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题目可自拟,一般不加副标题。凡偏离论坛主题的论文一律不采用。

(三)方向正确。征文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结合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地方法治建设实际,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

(四)坚持原创。论文作者具有独立著作权,报送论文需未在任何报纸、刊物、网站等公开媒介刊登发表过,不得抄袭、一稿多投,文责自负。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500010000字。

(五)注意保密。投稿论文需符合国家保密法律规定,论文内容中不得涉及有关保密事项。

(六)截止时间。征文截止日期为20236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体例统一。

1.在论文首页左上角标注“第十八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字样。如不同意论文获奖后由中国法学会结集出版,需在首页右上方明确标注“不公开出版”,否则,视为同意。

2.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并在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3.正文采用Word文本,正文前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和35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注释采用脚注“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一)1.1)……”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1][2][3]……标注。

4.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西部论坛+分论题类别+作者名称+论文名称。

三、论文评选

论文评选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设初评和终评两道程序。

(一)初评

1.陕西省法学会组织专家对征集的论文进行初评。将符合相关要求的论文按征集论文总数15%的比例推荐优秀论文。

2.陕西省法学会对论文进行政治把关和学术不端检测,论文查重率不得超过30%

3.陕西省法学会推荐优秀组织奖2名。

(二)终评

中国法学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论文进行终评。

四、论文报送

请于2023615日前将投稿论文及情况统计表电子版一起发送至科研处成果科邮箱KYC2502@163.com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西部论坛+分论题类别+作者名称+论文名称

联系人:韩星  赵丽云

电 话:88182502

附件:第十八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情况统计表.doc

 

科 研 处

2023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