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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申报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者:科研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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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报奖工作现已开始,根据陕西省社科联《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陕政办发〔20223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智库报告类。

二、参评范围

2021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者成果署名单位在我省区域内的个人或者集体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201911日至20201231日期间,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者成果署名单位在我省区域内的个人或者集体完成的,但未申报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2021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省外的个人或者集体,接受省委省政府委托,研究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其研究(调研)报告可以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成果,均可申报:

1. 我省作者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且第一次印刷的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志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等);

2. 我省作者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网上发表除外);

3. 智库报告(含公开出版的智库类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以及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

4. 我省作者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且主要观点为中文首发的外文成果。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成果,不予参评:

1.著作权有争议的;

2.剽窃、抄袭等违反学术道德的;

3.涉及国家秘密的;

4.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

5.社科研究非中文首发的;

6.论文集、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年鉴、大事记、音像制品等。

四、参评要求

1. 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不得多渠道申报;

2. 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可增报1项与他人的合作成果。仅有合作成果的,限报2项。

3. 合作成果,必须由前三名作者共同署名申报。

4. 多卷本专著,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丛书不可整体申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可单独申报。论文集不可申报,其中独立完整的论文可单独申报。已故作者成果可由其著作权继承人申报。

  5. 智库报告均须提供转化应用证明,其中,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建议等类型,须同时提交结项证书或完成时限证明。

6. 外文成果须附主要观点是中文首发的证明材料。译著(文)须附原著(文)。已出版的外文专著须附中文摘要,已发表的外文论文须附全文中文翻译。在国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须提交加盖受理单位公章的DOI号查询证明。

7. 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须附中文摘要,论文须附中文翻译。

五、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网络申报的方式,提交纸质成果参评。

(一)所有成果参与作者在陕西省社科网(www.sxsskw.org.cn)陕西省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上注册个人信息——科研处审核通过个人信息——申报人网上填报申报表——科研处初审通过——省评奖办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导出申报表——打印申报表及准备好的附件材料——申报人持一套完整材料至科研处进行复审——审核无误后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之前在系统注册申报过的老师,也可使用原账号登录申报,无需重复注册。

(二)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1.《申报表》及有关附件材料胶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匿名处理)。纸质版材料的匿名处理方式请务必使用修正带进行涂抹直至正反面均看不见文字信息。2.原件:著作类成果两份原件,其中一份匿名处理;论文类成果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其中一份复印件匿名处理;智库报告两份原件,其中一份匿名处理。所有成果原件均不退还。3.附件:附件中的证明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至科研处审核,审核完毕退还。

六、受理时间

1.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和线下审核同时进行,202373日至2023721日,申报人网上注册、申报,系统审核无误后,即可打印纸质申报材料送至科研处成果科进行复核。

2.  202372117时前未完成网络申报的或202372317时之前不提供合格纸质版材料者,视为放弃申报。

3.  202381-87日对审核通过的申报参评成果目录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按照规定时限将加盖受理单位公章的参评成果、《申报表》、《汇总表》、公示情况及有关佐证材料报送省评奖办。

七、有关要求

1. 著作类参评成果要按照著作原件版权页认真核对成果名称、作者姓名、出版日期、出版社全称等;

2. 论文类参评成果要按照期刊原件认真核对成果名称、作者姓名、期刊名称、出版刊期等;

3.智库报告类成果均须提供转化应用证明,其中,智库类著作、智库类论文要按照著作、论文的核对要求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建议等类型,要按照结项证书或完成时限证明,认真核对成果名称、作者姓名、完成时间等。

 

    联 系 人: 韩星 赵丽云  

    联系电话:029-88182502

    电子邮箱:kyc2502@163.com



                                                   科 研 处

                                                   202373


附件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pdf

附件2:附件材料目录模版——著作类.doc

附件3:附件材料目录模版——论文类.doc

附件4:附件材料目录模版——调研报告类.doc

 


  为方便工作安排与联络,请需要申报的老师加入“陕西省第十六次哲社奖申报”微信工作群。过期后请及时向科研秘书或科研处成果科索要新的二维码。

群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