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省高校院所和智库专家作用,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和事关高质量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更好地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以下简称“省政府研究室”)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合作设立2026年度省政府研究室重点课题研究项目,现就我校教师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陕西推进“六张网”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研究
2.陕西重点新兴产业发展策略研究
3.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背景下招商引资机制研究
4.促进我省高端材料产业做强做大路径研究
5.陕西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机制研究
6.中欧班列(西安)转型发展研究
7.陕西中药材产业发展对策研究
8.高质量推进我省城市更新对策研究
9.我省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10.我省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的课题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省政府研究室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每个单位限报5项。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原则上要具有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职务或博士学位。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三年内已主持过省社科联与省政府研究室合作课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5.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怯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于10月10日上午9:00-11:00提交至长安校区校务楼A105,电子版《申报书》(WORD格式一份,PDF格式一份)、《论证活页》(WORD格式一份,PDF格式一份)及汇总表(EXCEL格式)于10月9日下午18:00前发送至科研项目管理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政府研究室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本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3.5万元,具体金额根据立项情况确定,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2027年2月28日前形成研究报告初稿。结项需书面提交3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和3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成果报告,AI率不超过30%。
(三)省社科联、省政府研究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政府研究室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在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26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政府研究室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政府研究室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联系电话:88182503
邮箱地址:kychu2503@163.com
科研处
2026年9月29日
附件:
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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