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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进行2020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奖励工作的通知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者:科研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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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我校2020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奖励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完成成果统计。

一、成果统计范围:本次登记针对我校教职工在2020年度公开发表的论文(包括译文),公开出版的专著(包括译著)、教材、工具书、参考书、电子出版物等科研成果,给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咨询报告等,如有被相关部门采纳的证明,作为科研成果申报。根据新的奖励办法不属于奖励范围的科研成果也必须上报,否则,学校人事考核科研部分的成果将无法认定。

二、科研成果认定即奖励的标准:本次科研成果登记、奖励依据《西北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19年新修订)。相关成果目录请在科研处网站资料下载一栏中下载。

三、成果登记的具体工作安排:

2020年度成果登记工作采取各学院核对,在指定期限提交表格给科研处,科研处进行复核。具体安排如下:

1、各单位教职员工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将自己的科研成果汇总表和科研成果扫描件交到各学院科研秘书处(非教学单位交到单位办公室)。在年度成果登记时未取得样刊样书等证明的请最晚于2021年3月10日前将证明材料补交至科研处成果科。

2、各学院科研秘书或办公室负责人对照《西北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19年新修订)和各类成果目录对成果进行初步认定,将认定结果填写在成果登记表成果等级及奖励金额一栏。

3、核对方式及表格提交时间:建议各单位根据成果形式的不同,分别采用在中国知网上进行查询或审核原件的形式,科研处不做统一要求,但必须确保表格内各项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请于20201215日之前将电子表格和科研成果扫描件发送至科研处成果科邮箱。同时提交一份纸质版登记表,科研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南区校务楼A107室)。

4、扫描件和原件提交:

1)著作类和在知网可以查询到的论文类科研成果不再需要提供原件,但需要提供全部成果的扫描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著作不需要)和封底)并随电子表格一起发送至科研处成果科邮箱。(扫描件文件夹名称请以作者姓名命名)

2)在知网等专业权威网络媒体无法查证的论文类科研成果必须提供原件;在SCI\SSCI\EI\CSCD\ISSHP\ISTP\A&HCI等收录期刊发表的论文类科研成果需要提供原件及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调研报告类科研成果需提供成果及采纳证明的原件。此类原件随纸质版表格一起提交。

5、科研处核对无误后,汇总全校科研成果,造表上报财务处,发放奖金。

四、联系人:韩星    赵丽云

联系电话:029-88182502

电子邮箱:kyc2502@163.com


 附件:2020年度西北政法大学科研成果登记表.xls

科 研 处

20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