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纵向科研项目认定和奖励必须是以“西北政法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离退休人员、聘任的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取得的纵向科研项目。
二、如何进行项目分级和奖励?
1.纵向科研项目级别主要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和校级四个等级,不同级别的项目还包括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的认定。
2.纵向科研项目奖励只发放立项和结项奖励,主要包括:认定办法中的国家级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教育部项目奖励标准按照国家级项目同等对待。
三、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怎么认定?
我校教职工担任本校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负责人,需要提供项目投标书中子课题项目负责人证明页进行认定。担任外单位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负责人,需要提供项目投标书中子课题项目负责人证明页和资金到账证明8万元以上进行认定。
四、自主申报后获得省外的纵向科研项目立项如何认定?
我校教职工自主申报省外纵向科研项目(如省、市社科基金或其他省级、厅局级项目)首先必须以“西北政法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二需要提供立项证明和结项证明,第三需要有经费到校证明。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即可认定。
五、纵向科研项目奖励额度是多少?
主持国家级重大项目,每项奖励15万元;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每项奖励10万元;主持国家级一般项目,每项奖励5万元。教育部项目的奖励根据获得的教育部项目级别对应国家级项目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六、纵向科研项目奖励是一次性发放吗?
不是。项目奖励分阶段发放,立项当年兑现相应标准的50%,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后兑现相应标准的50%,验收不合格的不再兑现。
七、纵向科研项目奖励是根据结项等级发放吗?
为提高项目结项质量,产出更多高水平成果,国家级项目奖励发放只对获得结项“优秀”等级的有追加奖励。
八、纵向科研项目按时结项怎么界定?有额外的项目奖励码?
纵向科研项目按时结项指的是在主管单位发出清理通知前按时完成结项任务。项目按时结项可追加项目奖励1万元。在按时结项的基础上还获得了“优秀”等级,可追加项目奖励3万元。例如: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按时结项,一共可获得项目奖励6万元;按时结项且获得了“优秀”等级,一共可获得项目奖励8万元。
九、纵向科研项目在清理期结项或延期结项的,获得结项“优秀”等级,有额外的项目奖励吗?
纵向科研项目如果未能按时结项,但在清理期或延期通过验收且结项等级为“优秀”,可追加项目奖励2 万元。例如: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清理期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日,在清理期内提交结项且验收等级为“优秀”,一共可获得项目奖励7万元。如果在清理期仍然无法完成项目且申请了延期的,在延期内提交结项且验收等级为“优秀”,也可获得项目奖励7万元。
十、纵向科研项目奖励会收回吗?
纵向科研项目被撤项、终止或项目负责人调离我校且将项目转入外单位的,要收回已发放的全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