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北政法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科研处组织我校15个建设期满3年的校级科研机构开展了考核验收工作。为确保验收工作公正合理,科研处制定了系统的考核标准和验收方案,要求各个参与考核的科研机构严格按照要求填报考核验收材料。从2025年12月27日起,科研处认真审查了各机构提交的考核验收材料,并进行了综合评分。2026年1月12日,科研处组织召开校级科研机构考核验收会。会上,被考核机构的负责人汇报了考核期的主要工作业绩和存在问题,并围绕校级科研机构的管理建设进行了交流讨论。经综合评估,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3个科研机构被评为优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