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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关于征集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者:科研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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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同意承办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的批复》,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承办。论坛拟定于20248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举办,现将论文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一)主题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西部新篇章贡献法治力量

(二)分论题

1.“一带一路”建设与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研究

2.优化西部地区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研究

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边疆治理现代化研究

4.生态文明建设与西部地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创新研究

5.西部地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

6.西部地区乡村振兴的法治文化建设与传播研究

7.西部地区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对策研究

8.西部地区历史文化立法保护研究

9.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研究

二、论文征集要求

(一)体例统一

1.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5000-10000字。

2.在论文首页左上角标注“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字样。如不同意论文获奖后由中国法学会结集出版,需在首页右上方明确标注“不公开出版”,否则,视为同意。

3.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并在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4.正文采用WordWPS文本,正文前要有300字以内的论文摘要和35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注释采用脚注“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 1. 1)……”规则排列,其中“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1][2][3]……标注。

5.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西部法治论坛+分论题类别+作者姓名+论文名称。

(二)征文要求

1.方向正确。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结合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实际,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

2.紧扣主题。论文撰写围绕论坛主题及分论题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题目可自拟,一般不加副标题。凡偏离论坛主题的论文一律不采用。

3.坚持原创。论文作者具有独立著作权,报送论文须未在任何报纸、刊物、网站等公开媒介刊登发表过,不得抄袭、一稿多投,文责自负。以个人名义投稿的论文,每篇论文联合署名作者不超过4个。

4.注意保密。投稿论文需符合国家保密法律规定,论文内容中不得涉及有关保密事项,各单位推荐的论文需经本单位保密工作部门审核后报送。

三、论文评选

论文评选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设初评和终评两道程序。

(一)初评

1.陕西省法学会组织专家对征集的论文进行初评。将符合相关要求的论文按征集论文总数15%的比例推荐优秀论文。

2.陕西省法学会对论文进行政治把关和学术不端检测论文查重率不得超过25%

3.陕西省法学会推荐优秀组织奖2个。

(二)终评

兵团法学会对各省(区、市)法学会报送的论文进行再次筛选后,报送中国法学会,由中国法学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论文进行终评。

四、论文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4610日前将汇总的投稿论文及情况统计表电子版(每个学院投稿老师信息汇总在统计表)一起打包发送至科研处成果科邮箱KYC2502@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学院+西部法治论坛征文

联系人:赵丽云

电 话:88182502

邮箱:KYC2502@163.com

附件: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全部征文情况统计表.doc

 

科 研 处

202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