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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者:科研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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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省人民政府设立的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最高奖项。经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同意,现启动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为切实做好评奖申报受理工作,按照《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内容分为党的创新理论类、学科学术类、决策咨询类。

二、参评范围

2023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者成果署名单位在我省区域内的个人或者集体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2023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省外的个人或者集体,接受陕西省委省政府委托,研究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智库报告;

2021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完成,且未申报我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成果形式

1.我省作者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且第一次印刷的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志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等);

2.我省作者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

3.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决策咨询类智库报告。

四、参评要求

1.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不得多渠道申报;

2.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可增报1项与他人合作且不是第一作者的成果;

3.仅有合作成果的,第一作者限报1项,可增报1项与他人合作且不是第一作者的成果;

4.多卷本专著,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丛书不可整体申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可单独申报。论文集中独立完整的论文可单独申报。已故作者成果可由其著作权继承人申报。成果以集体署名的,以集体具名申报。

五、申报步骤

1.网上注册申报(715日—85日)

申报人在陕西社科网“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http://www.sxsskw.org.cn/ywxt2/)完成注册(全部成果署名作者均需注册),完成成果信息线上填报。申报期间科研处将在系统进行形式审查,并提交省评奖办系统审核。

2.学院审核推荐(810日—813日)

申报作者所在学院党委需对申报成果的政治方向、学术诚信等进行审核,并出具明确审核推荐意见。科研秘书统一将盖章的《学院推荐函》于814日—816日提交至科研处成果科(校务楼A106)。

3.提交纸质材料(814日—816日)

省评奖办网上审核通过后,成果作者即可下载打印正式申报表,并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校务楼A106科研处成果科

申报人非成果第一完成人需同时提交《第一作者授权书》,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非我校需同时提交《知情同意书》,落款盖学校公章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4.校内审核(817日—818日)

科研处以学院推荐及省评奖办系统审核情况为准,统一办理申报成果校内审核用印。

5.校内公示 (819日—825)

对我校所有审核通过的申报参评成果进行为期7天的校内公示。公示完成后,科研处按照规定时限将参评成果、《申报表》、《汇总表》、党委审核意见及外文成果、港澳台地区发表的成果、民族宗教类成果审读意见等有关材料报送省评奖办。未经公示或公示异议尚未完成核查处理的申报材料省评奖办将不予受理。

六、纸质材料有关要求

经省评奖办系统审核通过的成果(系统状态为“省评奖办通过”),方可按照以下要求,制作正式纸质申报材料:

1.从系统导出审核通过的《申报表》,按照《申报表》、附件目录及支撑材料顺序白色哑光封皮胶装成一册。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作匿名处理(社科联老师建议用修正带涂抹正反面直至看不清文字内容)

2.著作类成果须提供原书2册(套)(不再退回,其中1份作匿名处理);译著须附原著,已出版的外文专著须附中文摘要;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须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摘要。

论文类成果须提供原期刊1(不再退回),复印件2份(其中一份匿名处理);在国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需附主要观点是中文首发的证明材料、检索报告、分区报告及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同时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输入DOI号码进行验证,并提供加盖受理单位公章的查询证明;已发表的外文论文须附中文全文翻译。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论文须附全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

智库报告类成果须提供原件及采纳证明2份(其中一份匿名处理),同时提供结项证书,完成时限以结项证明盖章时间为准。

以上材料均需彩印。

2021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完成的且已申报省第十六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七、有关要求

1.请各位老师认真阅读通知,及时在系统填报,注意时间节点,确保按时、按要求申报参评成果。逾期不予受理。

3.凡参评成果存在申报资料不完整、匿名不完全、信息不准确、未进行公示等情况,一经发现,退回受理单位整改,再次发现存在以上问题,省社科联将不再接受该参评成果申报,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社科评奖委员会。

4.请本年度报奖的老师添加微信群(陕西省第十七次哲社奖工作群),随后相关信息会在工作群里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成果科。




联系人:赵丽云

  话:88182502  18292865760(微信)


附件1 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问答.pdf

附件2 证明材料装订顺序(可自行修改,附在申报书后).docx

附件3 学院党委推荐函.docx

附件4 知情同意书.docx

附件5 第一作者授权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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