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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

郑少华:《生态环境法典》时代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变迁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者:科研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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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下午,“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第二十一期在我校长安校区举行。上海政法学院院长、上海司法研究所所长郑少华教授应邀作题为“<生态环境法典>时代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变迁”专题讲座。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孙昊亮出席讲座并致辞。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副主任谭堃、周敏参与与谈。科研处处长倪楠主持讲座。

孙昊亮在致辞中代表学校对郑少华教授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介绍了郑少华教授在环境法、经济法领域的深厚学术造诣和突出实务贡献。他指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是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重要制度,当前随着《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推进,公益诉讼制度如何实现理念更新、规范整合与机制衔接,已成为环境法学研究的重要前沿课题。

讲座中,郑少华教授从法典时代背景与学理渊源、中国环境公益诉讼特征及制度困境、宏观考量因素、制度完善与展望四个维度展开。他指出,《生态环境法典》整合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推动环境公益诉讼从分散立法走向体系化、协同化、社会化、国际化。结合美国公民诉讼、印度泰姬陵污染案等,他阐释了环境公益诉讼在维护扩散性利益、弥补执法不足、将环境抗争纳入体制内解决等方面的功能。他总结我国环境公益诉讼试点先行、立法授权与司法解释并行、民事公益诉讼先导等特征,并剖析制度内部冲突、功能重叠、选择性司法、执行难等困境。围绕完善路径,提出推动现代型诉讼多元并进、合理安排原告顺位、环境民事与行政公益诉讼并轨、“三审合一”,优化诉前公告制度等建议。

与谈环节,谭堃、周敏分别结合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与实践观察,围绕法典时代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衔接、原告顺位、民行并轨等问题展开与谈。整场讲座视野宏阔、内容翔实,深化了师生对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变迁的理解,为环境法学学习和研究提供了重要启发。

撰稿:张瑾

审核:倪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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