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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的通知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者:科研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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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广泛听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征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建议选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征集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和部门决策需求,加强对文化艺术重要现实问题的关注和研究,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应用类选题,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基础类选题。

    2.选题要求。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选题的拟定可参考历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含艺术学)立项名单,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须附400字以内论证,重点就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主要思路等方面进行论述。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凡以前提供过的选题此次一律不再推荐。

    3.推荐方式。请各单位从附件下载《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建议选题推荐表》,于11月10日前将纸质版《推荐表》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hu2503@163.com(主题标注“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建议选题”字样)。

    4.选题采用。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选题进行论证,拟定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凡被正式列入招标范围的选题,推荐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电话:8818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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