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及《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青年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2023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青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我省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突出应用对策开展研究。
申报者根据上述研究方向,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题目。研究项目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设副标题。
二、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主要针对省社科联团体会员中
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社科工作者申报,项目主持人应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能力。
2、为保证项目研究质量,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每个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项目参与者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3、承担2020年以来省社科联项目结项鉴定为不合格、不予结项或被终止研究的负责人,此次不得申报。
已经承担过省社科联以前年度项目(含重点项目、年度一般项目和合作项目)的,已经承担过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专项的不得申报。
4.本次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本校限项15项。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在科研处官网进行5天公示。
5.申报人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和《论证活页》,并按照“A经济建设、B政治建设、C文化建设、D社会建设、E生态文明建设”分类,在申报书和论证活页左上角空白处标明类别字母。
三、申报受理
申报人填写《项目申报书》(Word版)2份和《论证活页》(Word版)6份,填写《信息表》(Excel版)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2年12月22日前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韩惠于 88182503
电子邮箱:kychu25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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