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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推荐工作的通知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者:科研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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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选 2023 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青年科技新星的通知》(陕科政函〔2023〕450 号),现就组织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推荐名额
    本年度我校可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项、青年科技新星3项
    二、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成长为国家级、乃至世界级杰出人才的潜力;

    2.具有主持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3.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从事科研一线研究开发工作;

    4.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科技新星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科研人员;

    4.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产生较高经济效益的青年人才。
    
    三、推荐要求
    1.已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青年长江学者、青年拔尖人才等)和已入选省级人才项目计划(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的,不在推荐范围。

    2.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如高校通过省教育厅申报,不通过地市申报),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3.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申报对象须在其依托单位内部公示5日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上报。

    4.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总窗口创办企业的申报人选,以及借助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政策实施转化的申报人选,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推荐。   
    5.要聚焦重点领域,围绕解决我省重点产业链“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结合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给予重点推荐。坚持向科研一线人才倾斜。坚持人才、项目和基地(平台)一体化部署,优先从揭榜挂帅等重大科研项目和科技创新基地(平台)中推荐。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1.本次计划申报均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填报,申请书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2.申报人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书下载打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一式3份,胶装后于10月12日前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同时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人应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凡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科研处项目科。

    联系电话:88182503

    材料接收邮箱:kychu25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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