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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教育部一般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教育部一般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目前尚未发布。计划申报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教师,可围绕近年来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文件精神,聚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结合自身的研究领域和优势拟定选题、选择研究方向。待2024年度课题指南正式发布后,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课题指南解读,申报人可在正式申报材料中再作适当调整。
2.教育部一般项目不设选题,计划申报2024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的教师,可根据国家政策、重大前沿问题等,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研究方向,参考近几年立项项目设计选题。
二、申报条件
参照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公告条件,具体申报条件以2024年项目申报公告为准。
三、申报程序及安排
1.宣传指导阶段
(1)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7日
发布预申报通知,各单位确保将本次预申报工作的通知通过电话、邮件、微信、会议等适当途径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教师。
(2)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31日
各单位组织拟申报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一般项目的教师填写《选题填报单》(见附件)并统一收集后,于2023年10月31日前发送到科研处项目科办公邮箱kychu2503@163.com。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选题进行初步论证,并反馈专家论证意见至各单位。
2.申报论证阶段
(1)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20日
科研处组织举办项目申报辅导培训会,邀请资深专家和最近两年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的教师分享经验,答疑解惑。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2月25日
各单位自行组织同行专家对本单位教师的项目申报书进行论证指导,具体安排由各单位自行确定,科研处将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3.提交时间
申报材料请参考2023年申报材料要求,待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后,申报人可根据最新通知要求和课题指南,结合评审咨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材料,按正式申报通知安排报送材料。科研处将集中对所有申报材料做好形式审查工作,并将修改意见及时反馈。
四、预申报动员组织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教育部一般项目预申报工作,充分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项目,学校将做好相关组织和服务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电话:88182503
科研处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