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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关于开展2023年度西北政法大学校级青年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者:科研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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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学校科研事业发展,提升青年教师承担重要科研任务的能力,依照《西北政法大学校级青年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现启动2023年度校级青年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校级青年科研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学习研究阐释,继续坚持法学基础理论和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研究,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报校级青年科研项目
  (1)我校在岗在编的教学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对研究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前期准备,有一定的学术潜力;
  (3)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的);
  (5)课题组成员主要为本专业的研究生,一般不少于 3 人。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本项目:
  (1)主持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未完成者;
  (2)其他已获得西北政法大学教改项目、辅导员专项、涉外法治研究专项等校级项目。
三、资助经费
    每个项目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立项后拨付50%经费,结项后拨付剩余50%经费。没有完成研究任务的,退回课题剩余资助经费,不再拨付后续经费,2年内不得申报校级项目。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报送
1.申报者须填写《西北政法大学校级青年科研项目申请书》及《论证活页》(见附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院级学术委员会审核后,上报校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
    2.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整理后(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5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不受理个人申报。电子版(申请书、活页、汇总表)请发送至邮箱:kychu2503@163.com。
    五、结项要求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结项申请书、结项报告和公开发表的项目研究成果(发表成果须标注:西北政法大学校级青年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项目科联系。

联 系 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29-88182503

                                                                                          科研处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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