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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关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5-2026年全省“文旅数据应用”课题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者:科研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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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结合文旅数据深入研究我省文旅发展中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科学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路径,推动全省文旅工作高质量发展,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以下简称“省文旅厅”)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合作设立2025-2026年全省“文旅数据应用”课题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主题

全省“文旅数据应用”课题研究

二、选题方向

1.大数据背景下陕西旅游高质量发展研究

2.大数据背景下数字技术赋能旅游统计测算研究

3.基于数据分析的旅游市场需求预测与优化策略研究

4.基于大数据的夜游经济发展分析及预测

5.基于大数据的旅游治理及应急安全调度机制研究

6.文旅数字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7.视频数据传输可靠性与应用场景研究

8.AIGC(生成式人工智能)背景下文化数字化内容创作与发展方向研究

9.文旅数字化转型中的技术创新与应用研究(重点探究AI、区块链、虚拟现实等技术对产业升级的推动作用)

10.社交媒体在文旅数字化传播中的作用与策略研究(侧重舆情)

11.文旅大数据体系建设的规划逻辑与实现路径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选题方向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三、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省文旅厅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原则上要具有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5.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电子版《申报书》(WORD文件格式)、《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及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一并汇总报送。

四、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文旅厅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本项目每项资助1-2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五、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日,2026年8月30日前完成课题研究报告初稿,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1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及5000字左右的压缩版报告,研究报告根据需要可以附上专题调研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等资料;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相关研究要强化一线走访调研,注重与我省“文旅数据应用”发展实际情况有效结合,结合前沿技术,有新发现、新观点、新见解。研究成果要具有理论性、前瞻性、指导性、操作性,能够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实际举措。

(三)课题研究报告或参评论文为原创稿件,从未在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发表,且未参加过任何评奖活动,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文字责任由课题组或作者承担。

(四)省社科联、省文旅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省文旅厅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未经省社科联、省文旅厅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25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文旅厅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文旅厅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五)课题申报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时请注明单位及课题简称(如“申报人姓名+2025-2026年文旅数据应用”)。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电话:88182503

邮箱地址:kychu2503@163.com

科研处

2025年2月22日

    附件: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doc

附件: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论证活页.doc

附件: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