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并加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督促科研人员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提升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整体完成质量和实效省教育厅拟于近期集中开展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项目结题:研究期限已满的一般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包括自然科学专项和人文社科专项项目两类)。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切实督促项目负责人对研究期限已满的项目及时提出结题申请,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该项目已完成预期研究成果并达到研究目标。
2.各学院要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遵守科研诚信制度,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如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将予严肃处理。
3.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省教育厅要求收回项目科研经费,并计入科研诚信黑名单,严格限制其今后申报各级各类项目。对确实存在客观困难无法继续或研究失败的项目,要及时进行撤销处理,结余经费应予收回。
4.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按时提交待结题的科研项目。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提交省教育厅专家审核,专家对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将在系统中进行详细备注,项目负责人请按照专家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三、结项流程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忘记用户名密码者请联系科研处项目科找回),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在结题文档界面上传完整的结题材料,包括:
1.盖章的项目责任书正反面;
2.项目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
3.研究成果附件(格式要求:论文必须是正式发表已刊出,中文期刊论文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首页+项目号标注页+检索证明等;外文期刊论文附首页+项目号标注页+检索证明等;专利附授权书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研究生培养附学位论文封面复印件。)
注意:所有上传文档请正确命名,以便审核查对。
4.待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纸质版材料。打印纸质版报告流程:下载打印《项目总结报告》(即:《结题申请书》),将结题申请书与系统中上传的附件材料纸质版装订在一起。装订顺序为:结题申请书、项目责任书、研究工作报告、各类附件材料。院系所意见处要求按照括号内提纲填写科研副院长(主任、所长)签章并加盖学院公章。结题申请书一式三份,所有附件一式一份。
四、其他事项
1. 已达到结项时间且满足以下2个条件的项目可申请结题(缺一不可):
(1)研究报告1份,论文至少2篇,其中至少1篇核心论文;
(2)论文必须为正式发表,并在文中有“该成果受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编号*******)资助”字样。
2. 纸质版材料论文需扫描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提供检索证明,上传电子版每篇论文1个pdf文件。
五、受理时间
请于2025年5月7日前在系统完成结题填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电话:88182503
邮箱:kychu2503@163.com
科研处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