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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关于开展2025年度西北政法大学校级青年科研项目及加强港澳研究交流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者:科研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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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学校科研事业发展,提升我校教师承担重要科研任务的能力,根据学校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安排,现启动2025年度校级青年科研项目及加强港澳研究交流专项项目(以下简称港澳专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项目申请人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究阐释,继续坚持法学基础理论和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研究,加强对港澳交流合作的现实问题和长远需要的研究,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坚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建设,着力推出一批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指南

(一)校级青年科研项目

本次校级青年科研项目不设具体的申报指南,申报人应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根据个人研究方向和研究特长自拟题目。研究项目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设副标题。

(二)港澳专项项目

1.粤港澳涉外仲裁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港澳地区廉政制度建设经验研究

3.港澳与陕西商标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4.人工智能训练数据的知识产权属性及其在陕港澳三地法律框架下的保护机制研究

5.数据库权利保护与跨境数据流通法律挑战——内地、香港、澳门三地制度比较与协同治理研究

港澳专项的申报人应在所列示的课题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三、申报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报本次青年项目及专项项目

(1)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对研究内容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前期准备,有一定的学术能力,能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按时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

(3)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4)校级青年项目的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于1990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5)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鼓励相关专业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工作。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本项目:

(1)主持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未结项的;

(2)主持西北政法大学教改项目、辅导员专项、涉外法治研究专项、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专项等校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

(3)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被中止、撤项以及清理的,不能申报本次项目。

四、资助经费

每个项目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立项后拨付50%经费,结项后拨付剩余50%经费。没有完成研究任务的,退回课题剩余资助经费,不再拨付后续经费,2年内不得申报校级项目。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报送

1.申报者须填写《西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及《论证活页》(见附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院级学术委员会审核后,上报校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

2.请各单位于2025年5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整理后(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5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不受理个人申报。电子版(申请书、活页、汇总表)请发送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

五、结项要求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结项申请书、结项报告和公开发表的项目研究成果(发表成果须标注:西北政法大学校级青年(专项)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电话:88182503

邮箱地址:kychu2503@163.com

科研处

2025年5月9日

附件:西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西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论证活页.doc

附件: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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