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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2025年度陕西省法学会重点课题(警察法学方向)申报公告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者:科研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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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相关单位:

本重点课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新时代公安工作现代化与法治公安建设以及陕西省法学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智力支撑。课题将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公安建设研究、公安工作现代化的理论探索与实践、法治公安建设与执法规范化实践、新形势下犯罪预防打击研究等方面设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二)凡省内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人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社保关系在陕的法学、法律工作者以及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其他各界人士,均可申报,鼓励政法部门以多方合作的方式共同申报。

(三)课题主持人原则上须具有基层工作经验(对职称、学历不作限制)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优秀选题的课题主持人条件可适度放宽。

(四)申请人只能申报且立项1项课题,并最多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1个研究会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研究会两个课题的申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2.申报者有尚未结项的本研究会课题项目。

3.承担的研究课题项目被撤项未满3年。

(五)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有关管理机构,应依据陕西省法学会、陕西警察学院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把关。对申报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选题、前期成果、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立项资助

本年度拟立项课题5项,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为1万元/项。

三、结项要求

(一)结项成果须为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且必须标注“2025年度陕西省法学会及陕西省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重点课题(项目编号xxx)”。

(二)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立法建议稿、专著、论文,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成果申报,不得以论文集申报。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结项:

1.以论文结项的,需在全国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经结项专家组评审认定达同等水平的论文;

2.以研究报告结项的,要求字数达到1万字以上,提供查重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20%),研究报告需经结项专家组评审认定。或作为咨政报告,获得市级以上相对应级别的领导肯定性签批或相关部门采纳。

四、受理时间与要求

(一)课题主持人填写《重点课题申报书》,至科研处项目科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自行将申报书纸质版2份以及申报书电子版报陕西省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秘书处。地址:西安市启源二路199号(邮编710021)。

(二)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电话:88182503

邮箱地址:kychu2503@163.com

科研处

2025年8月31日

附件:2025年度陕西省法学会重点课题申报指南(一).doc

附件:2025年度陕西省法学会重点课题申报书.doc

附件:评审意见表及课题论证活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