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省高校坚决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担当,积极整合优势资源,开展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高校科研力量。为了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总结此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经验教训,创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能力水平,省教育厅决定组织“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支持鼓励具有相关研究背景的高校或团队开展科学研究,将更多科研成果应用到突发公共卫生安全领域。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结合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及后续持续性工作需求,联系公共卫生安全专业领域实际,本次项目申报重点支持以下研究方向: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疫苗研究、中西医临床药物医治等与公共卫生有关的医学、预防医学类基础研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社会舆情分析和引导、政府应急管理、心理健康等社会服务方面研究;
(三)其它对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重要意义的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团队应具有相关领域研究背景和较雄厚的学术资源,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项目负责人应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学术领导能力,能亲自组织、指导和参与项目,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年龄不超过45岁。
(二)本次项目申报采取限项申报,拥有医附院的高校最多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5项;公办本科最多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其他高校最多申报1项。
(三)学校将做好申请项目的筛选工作,确保申请项目符合申报要求的研究方向,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择优推荐。推荐项目须在校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四)项目研究周期1-2年,原则上同一人员只能主持或者参与1项。
省教育厅将参照2020年度科研计划项目重点项目经费额度予以支持。
三、申报方式
(一)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申报(在专项项目一栏下面的公共应急专项填写),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4月17日。
(二)网上填报完成后,由学校审核择优推荐。学校审核通过后由系统生成纸质申请书,《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1份,附推荐公文和公示情况说明,由学校统一于2020年4月24日前交至省教育厅科技处。
(三)入选项目将纳入省教育厅2020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统一管理。
(四)项目申报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袁媛 韩惠于 联系方式:029-88182503
科研处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