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教〔2020〕96号)文件通知,2020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已下达,陕西省教育厅2020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人文社科类)责任书、合同书签订工作已经开始,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相关要求
1. 获批陕西省教育厅2020年度一般专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人文社科类)及公共卫生安全专项项目(附件1)签订《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获批陕西省教育厅2020年度重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附件3)签订《陕西省教育厅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附件4),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五份。
2. 《责任书》《合同书》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责任书》《合同书》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预期成果、主要成员、起止时间、厅拨经费等内容必须与附件1、附件3中的内容一致。责任书、合同书的主要研究内容及技术指标、经费使用计划安排等内容要和申请书(系统)中的内容保持一致。
3. 为了保证项目顺利按期结题、验收,发表相关论文时请标注“该成果受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项目编号*******)资助”字样。
4. 本计划的项目名称、承担人个人基本信息、项目研究内容、技术指标和预期目标等内容已通过陕西省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上传至省教育厅备案,所有信息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依据,原则上不可更改。若发现申报信息中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的,即撤销立项。
二、材料报送时间
请于2020年7月6日前,将纸质《责任书》《合同书》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袁媛 韩惠于
联系电话:8818250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