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接陕西省科技厅、教育厅通知,为做好2021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二)所从事研究开发领域属于国家优先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并对提高我省科技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三)被所在单位列为科技创新方面的重点培养对象;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已经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三名)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以及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等项目;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二名)承担过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
3.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市、厅(局)级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4.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著名检索系统(如 SCI、SSCI、A&HCI、E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或被CSCD及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参与的科技项目研究成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
6.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绩突出,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青年科技人员与企业建立“一对一”技术服务关系,协助、指导和参与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青年科技人员可与企业联合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于2020年7月15日之前将《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七份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kychu2503@163.com;
(二)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公示后,由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正式申报材料。
(三)我校最终推荐人选请提供正式申请书(A4打印,一式两份,包括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电子版(刻录光盘,一份,包括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汇总表一式一份。并请将电子版申请书、附件材料及汇总表发送至kychu2503@163.com。
三、申报要求
(一)已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支持者,如四青,不在推荐范围。
(二) 请申请人认真填写汇总表及申请书,汇总表将作为我校专家评审的重要材料。出版专著、发表论文情况请按照要求填写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主要论文,并附专业检索机构出具的收录引证证明,因个人填报材料不实造成的不良影响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袁媛 韩惠于
联系电话:8818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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