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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关于开展2022年度陕西省消防法治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者:科研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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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我省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陕西 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根据《陕西省哲  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设立"2022年度陕西省消防法治重点课题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1、消防法治基本理论研究。
    研究内容: 参考国内外消防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立足消 防体制改革,研究新形势下消防工作范围,各级人民政府、 应急、住建等相关部门消防职能,消防救援队伍及机构职能, 消防职业保障及职业荣誉,提出消防法基本框架、基本范畴、 功能及原则、立法理念、篇章结构、调整范围等
    2、火灾预防法治理论研究。
    研究内容: 对现行消防法火灾预防及消防监督检查存在 问题进行调研,研究火灾预防中涉及的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对火灾预防关键环节(源头管理、信息化建 设、火灾预防社会组织建设等)进行制度设计,确保火灾预 防针对性、科学性。研究创新消防监督检查模式及机制,形 成火灾预防法治理论体系。
    3、灭火及应急救援法治理论研究。
    研究内容: 结合消防体制改革,对灭火及应急救援现状 进行分析,研究灭火及应急救援组织类型及权利义务,职责范围,灭火及应急救援中涉及的预警、响应、预案、演练、 处置中涉及的法律关系、法律问题。
    4、消防法律责任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现有消防法律责任体系存在问题、短板和不足,研究新形势下政府、职能部门、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公民消防法律责任种类、内容及范围,形成消防法责任追究体系。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项目指南中选择题目并紧扣研 究内容开展研究,不得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项目申报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 务)或博士学位。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 实问题研究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2.项目依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 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 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3份)、 《论证活页》(一式6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申报书》、《论证活页》及信息表一并报送。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和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相关专家组 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 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 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评审结果按规 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 书》。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拟立项8项,每项资助20000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五、项目结项
    (一)本研究项目周期为: 立项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5日。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3-5万字的项目研究报告及2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省消防救援总队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 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社科联、省消防救援总队根据需要指定本单位 人员担任项目组主持人或成员,全程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消防救援总队不定期 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 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 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 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字样,未 经省社科联、省消防救援总队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 发布研究成果。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和外语学科专项课题,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kychu2503@163.com。
    联系人: 韩惠于
    联系电话: 8818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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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