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科研项目
  3. 正文
点击显示栏目

科研项目

关于征集全省六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第三方评估承担单位的公告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者:科研处01
  • 浏览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六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体制,提升执法效能,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省综合执法队伍机构设置和职能运行情况进行效益评估。从即日起开展第三方评估承担单位公开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内容、方式和预期目标

    1.评估内容。全省市县两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六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以及镇街市场监管所和综合执法办公室组建以来,在履职尽责、“三定”规定执行、机构配置效益、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效益、机构编制管理规范等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2.评估方式。基于公众视角、从市场主体角度,在关中、陕北、陕南各选取部分市县,通过实地走访、数据采集、专题座谈、现场测试查验、网络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客观公正实效的评估。

    3.预期目标。通过评估,客观真实反映我省综合执法改革政策措施落实和职能配置运行情况,形成以评估推落实、以反馈促改进的闭环管理模式,进一步巩固提升全省综合执法改革成效。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评估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中省重点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咨询机构,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对曾参与过相关领域课题研究或评估工作,且其研究成果质量较高、信誉良好的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评估负责人应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六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具有较高的研究造诣和实践经验,并承担实际评估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评估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评估负责人。

    3.承担单位应提交完整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所有权属于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将给予评估单位4万元资助(包含评估费用和专家评审费)。

    三、评估执行时间要求

    1.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并于2022年6月23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申报单位进行遴选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2.承担单位应于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评估报告的初稿,提交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审。

    3.承担单位根据评审结果,对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向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4.评估期间,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评估进展情况。

附件:

科研处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