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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关于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教育部一般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者:科研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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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教育部一般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目前尚未发布。计划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教师,可围绕近年来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即将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结合自身的研究领域和优势拟定选题、选择研究方向。待2023年度课题指南正式发布后,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课题指南解读,申报人可在正式申报材料中再作适当调整。
    2.教育部一般项目不设选题,计划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的教师,可根据国家政策、重大前沿问题等,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研究方向,参考近几年立项项目设计选题。
    
    二、申报条件
    参照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公告条件,具体申报条件以2023年项目申报公告为准。
    
    三、申报程序及安排
    1.宣传指导阶段
   (1)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0日
发布预申报通知,各单位确保将本次预申报工作的通知通过电话、邮件、微信、会议等适当途径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教师。
   (2)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1月6日
各单位组织拟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一般项目的教师填写《选题填报单》(见附件)并统一收集后,于2022年11月6日前发送到科研处项目科办公邮箱kychu2503@163.com。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选题进行初步论证,并反馈专家论证意见至各单位。
    2.申报论证阶段
   (1)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22日
科研处组织举办项目申报辅导培训会,邀请资深专家和最近两年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的教师分享经验,答疑解惑。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2月25日
各单位自行组织同行专家对本单位教师的项目申报书进行论证指导,具体安排由各单位自行确定,科研处将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3.提交时间
    申报材料请参考2022年申报材料要求,待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后,申报人可根据最新通知要求和课题指南,结合评审咨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材料,按正式申报通知安排报送材料。科研处将集中对所有申报材料做好形式审查工作,并将修改意见及时反馈。
    
    四、预申报动员组织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教育部一般项目预申报工作,充分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项目,学校将做好相关组织和服务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电话:88182503

                                                     科研处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