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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项目】西北政法大学2026年校级科研项目(第一批)申报通知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者:科研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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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学校科研事业发展,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学术创新能力,不断夯实研究基础,促进高质量科研成果产出。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年度安排及校级科研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启动我校2026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并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宣传

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论述等。

(二)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和现实启示研究

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世界意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等。

(三)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研究

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学科史、方法论、前沿问题,各学科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各学科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各学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研究,各学科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的标识性概念、原创性概念、命题和理论研究等。

(四)面向时代背景下的新文科建设探索

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人工智能驱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范式转变,人文社科与数智技术交叉融合新领域、新赛道的创新型布局,多学科、跨学科交叉研究探索。

(五)西部地区、边疆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各领域高质量发展

西部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保护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周边毗邻区域国别研究等。

(六)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学校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统一战线和群团工作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深化学科内涵建设,强化有组织科研,推动科研成果高质量产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优化内部治理生态,提升学校办学影响力等。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课题指南中选择一个方向进行申报,根据自身研究基础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细化研究问题,不直接将指南方向作为具体选题申报。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为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应为副高级(含)以下职称;

4.对所申请项目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5.已获两次校级科研项目资助的教师不再予以资助。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本次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校级科研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其他校级科研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校级科研项目申请;

2.2026年已获批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3.不得用与本人已获批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相同的题目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4.不得使用与已发表、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校级科研项目;

5.有违反科研诚信记录及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被中止、撤项以及清理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次校级项目资助额度为叁仟元。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项目的,可以向科研处提出申请,最多可给予6个月的延长期。

四、结项验收要求

(一)校级科研项目申请结项需符合如下要求之一:

1.以校级科研项目直接相关的研究内容为基础申报并获得厅局级以上项目资助;

2.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发表D类以上学术论文1篇;

3.形成研究报告、政策建议等并被厅局级以上单位采纳并转化为政策措施;

4.形成2万字左右的高质量研究报告及3000字的研究成果摘要(仅适用于选题六)。

(二)符合结项要求、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以“优秀”或“合格”结项;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研究周期内未取得满足本条规定的成果或专家评审未通过的,以“不合格”结项。获得“优秀”结项的,科研处将以适当方式予以奖励;“不合格”结项的,两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三)所取得成果第一作者须为项目负责人,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我校。

(四)项目负责人不得将其他项目成果作为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材料。

五、其他要求

(一)校级科研项目为培育项目,项目获取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除满足项目结项条件以外,须以本项目为基础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次,项目结项时须有以本项目为基础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申报材料。(选题6不作强制要求)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于结项考核并确定为优秀结项,但仍需提交结项材料:

1.以校级科研项目直接相关的研究内容为基础申报并获批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

2.发表C2类以上学术论文一篇;

3.获批C2类以上研究报告。

(三)科研处将会同学校财务、审计等部门定期对项目研究进展、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在项目申报、实施、结项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挪用经费、擅自变更研究内容等违规行为的,科研处将按照学校关于加强科研诚信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按要求填写《西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一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西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三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及《西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于2026年6月10日前提交至科研处科研项目管理科。

电子版《申报书》(WORD文件格式)、《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及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一并报送至项目管理科邮箱。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科研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88182503

邮箱地址:kychu2503@163.com

科研处

2026年5月28日

附件:西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西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论证活页.doc

附件:西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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