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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第三十三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主题征文的通知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者:科研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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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办会规则,经中国法学会批准,第三十三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将由广州市承办。现结合中国法学会区域法治论坛协调会精神和往年惯例,就论坛主题征文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新理念·新格局:法治化营商环境与高质量发展。

二、论坛分论题及参考选题

(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软实力

 1. 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体系构建与完善;

 2. 《外商投资法》背景下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保障;

 3. 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建设。

    (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法律保障与反垄断规制

     1. 公共机构的合规治理与市场主体的合规约束;

     2. 民法典与民营经济产权保护;

     3.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

     4. 破产法与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

    (三)新兴产业、数字经济的法律保障

     1. 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法律挑战;

     2. 算法的法律规制与数据信息保护;

     3. 数字化时代的司法与法律服务业变革。

    (四)后疫情时代的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及法律应对

     1. 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韧性城市治理;

     2. 公共危机治理中的社会动员与行政执法。

(五)涉外法治体系建设与制度型开放路径

 1. 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则开放与法治融合;

 2. “一带一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三、论文征集与评选

(一)论文征集

1.论文可围绕主题和征文参考选题自拟题目。

2. 各区(县)法学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各专业研究会(下称各单位)组织本区(县)、本单位、本研究会成员积极参与征文活动,每单位推荐不少于5篇论文,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甄选出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成熟经验作法和优秀理论成果参与论坛。欢迎全市热爱法学研究事业的个人投稿。

3.市法学会负责对征集论文的审查,坚持政治导向第一的要求,有关表述注意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把政治关,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二)论文评选

1. 论文设初评和终评两道程序。初评由市法学会组织专家进行,从征文总数中评选出不超过15%的优秀论文推荐给组委会。终评由中国法学会会员部组织专家匿名评审。

2. 终评参照《中国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采用学术不端检测和匿名评审计分的方式,评出一、二、三等奖。评审结果将在中国法学会和各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网站上公示10天。一般情况下,一个作者在一个论坛中只能获奖一篇。

3.在终评基础上,由组委会协商,考虑设置优秀奖和优秀单位组织奖(以报送符合主题论文数量和获奖论文数量为标准)。

(三)截止日期和投稿方式

请于2021820前发送论文doc文档及推荐表电子版至科研处成果科邮箱kyc2502@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作者姓名+33届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征文”。

四、征文要求

(一)论文形式

1.论文篇幅(含注释)在8000字左右,查重率不超过30%。

2.正文首页页脚注明查重率及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学位等;正文后附作者详细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合作的以署名作者不超过3人为宜。

3.论文格式:论文首页左上角注明“第三十三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征文(广州)”(楷体小三号),论文内容按以下格式排版:

论文题目——宋体三号加粗;副标题——仿宋小三号;作者姓名——仿宋小三号

摘要——黑体小三号;摘要正文——150字左右,仿宋小三号;关键词——黑体小三号;关键词正文——仿宋小三号(3-5个关键词)

正文——仿宋小三号;一级标题——黑体小三号;二级标题——宋体小三号加粗;三级标题——楷体小三号

参考文献——宋体小三号加粗;注释内容——五号楷体。

4.论文中引用参考文献注释序号用上标方括号加数字如[1]表示,参考文献采用当页脚注,按国家标准规范标注。

(1)专著:[序号]作者.专著名[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

(2)期刊文献:[序号]作者.题(篇)名[J].刊名,出版年(期号).

(3)论文集:[序号]作者.题(篇)名[C].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

(4)学位论文:[序号]作者.题(篇)名[D].授学位地:授学位单位,授学位年.

(5)专利文献:[序号]专利申请者.专利题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出版日期.

(6)报纸文章:[序号]作者.题(篇)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

(7)电子文档:[序号]作者.题(篇)名[文献类型/载体类型].网址,发表日期.

5.论文中的数字,除部分结构层次序数、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使用阿拉伯数字。论文中数字表示方法应前后一致。

(二)论文要紧扣主题,紧密结合实际,体例严谨,逻辑性强,论据充分,文字表达精炼准确,使用文献规范,观点有原创性、创新性,分析问题有现实针对性,对策建议有可操作性。

(三)作者提交的论文没有在其他论坛上获奖;作者须同意中国法学会公开出版其获奖论文。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 星  赵丽云

联系电话:029-88182502  

 

   附件:第三十三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优秀论文推荐表.doc

           

科研处成果科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