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报奖工作现已开始,根据陕西省社科联《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陕政办发〔2017〕9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省人民政府设立的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最高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
二、参评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个人或集体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调研报告以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为准。
三、申报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成果,均可申报:
1.正式出版或者公开发表的专著、编著、论文、工具书、译著(文)、志书、研究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2.与省外作者合作,我省作者任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的研究成果;
3.正式出版的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4.在境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具有DOI号的论文;
5.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
6.其它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成果,不予参评:
1.著作权有争议的;
2.论文集、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年鉴、大事记等;
3.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
4.属于交叉学科且已申报参评省科学技术奖的。
四、参评要求
1.我校受理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成果申报。
2.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同时可增报1项与他人的合作成果。仅有合作成果的,限报2项。
3.合作成果,以前三名作者具名申报。
4.多卷本专著,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
五、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网络申报的方式,提交纸质成果参评。
(一)所有成果参与作者在陕西省社科网(www.sxsskw.org.cn)陕西省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上注册个人信息——科研处审核通过个人信息——申报人网上填报申报表——科研处审核通过——导出申报表——打印申报表及准备好的附件材料——申报人持一套完整材料至科研处进行复审——审核无误后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之前在系统注册申报过的老师,也可使用原账号登录申报,无需重复注册。
(二)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1.《申报表》及有关附件材料胶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匿名)。纸质版材料的匿名处理方式请务必使用修正带进行涂抹。2.原件:著作类成果两份原件,其中一份匿名处理;论文类成果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其中一份复印件匿名处理;调研报告两份原件,其中一份匿名处理。所有成果原件均不退还。3.附件:附件中的证明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至科研处审核,审核完毕退还。
六、受理时间
1.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和线下审核同时进行,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7月9日,申报人网上注册、申报,系统审核无误后,即可打印纸质申报材料送科研处成果科进行复核。
2.2021年7月9日17时前未完成网络申报的或2021年7月11日17时之前不提供合格纸质版材料者,视为放弃申报。
联 系 人:韩星 赵丽云
联系电话:029-88182502
科 研 处
2021年6月18日
为方便工作安排与联络,请需要申报的老师加入“陕西省第十五次哲社奖申报”微信工作群。过期后请及时向科研秘书或科研处成果科索要新的二维码。
群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