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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者:科研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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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接中国法学会通知,第九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奖活动已正式启动。该奖项的评选活动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承办,面向未满40周岁的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在评奖年度前三年内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的作品。旨在鼓励、引导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深化法学研究和理论创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进一步促进我国青年法学人才成长机制的创新和完善。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

一、申报条件

1、作品要求:

1)凡在2018816日到2021815日期间正式出版、公开发表的法学专著或论文;

2)解读中国现实、回答中国问题,理论联系实际;

3)专著正文不少于8万字;论文不少于8000字。

2、年龄要求:

凡年龄40周岁以下(作者或第一作者于198111日之后出生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均可以申报。

作品作者数超过3人的,以课题组名义申报,第一署名人应符合年龄要求。

二、申报方式

评奖活动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申报。

1、单位推荐。因我校非教育部直属高校,没有直接推荐资格,需单位推荐的老师,请于816日前携带申报材料到陕西省法学会研究部联系陈杰老师(联系电话:029-87452629/13572098880)盖推荐单位章。

2、个人申报。需要相关领域两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出具推荐意见。(*建议优先选择个人申报

三、评审程序和奖励

评审程序分设初评和终评等两个环节,采取集中书面评审方式。

凡获得“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作品,均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颁发荣誉证书。

申报时间截止于2021820日(以邮戳为准)。请申报人纸质作品(专著5本,论文提交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的复印件5份,其中含原件1份),连同第九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申报表5份,以快递方式寄至: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4号院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邮编:100081.申报表电子版发至dongbiwu@chinalaw.org.cn

同时请将电子版申报表发至科研处成果科邮箱kyc2502@163.com,标明第九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以便我们了解相关申报情况。


附件: 1第九届董必武奖省法学会通知.pdf

       2、“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doc

3第九届董必武青年法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doc

 

   

202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