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公安学院教师刘艳拟作为第五完成人申报2021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奖,现将该项目名称、提名者及提名意见、项目简介、客观评价、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主要完成人情况、主要完成单位情况、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等信息在学校进行公示,征询异议,公示期为(2021年4月19日-2021年4月25日)。
自公示之日起7日之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将书面异议材料送交科研处,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公正处理异议,请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 韩星 赵丽云 88182502
科 研 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