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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关于2023年度档案科技项目的通知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者:科研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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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陕西档案局2023年度工作部署,现将《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和《2023年度陕西省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项目应紧扣选题指南规定的范围和方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推荐

    1.自主选题项目应根据《指南》第一部分的“自主选题”确定具体研究项目,项目应聚焦影响本地区本行业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前瞻性。重点项目应从《指南》“重点项目”中选择,可在该重点项目研究内容基础上进行适当扩展。

    2.申报重点项目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研究相应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建立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制度,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3.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自主选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在研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新项目。申报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国家档案局组织的立项答辩,答辩形式和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4.鼓励区域、行业内不同单位或跨区域、跨行业的单位联合申报,集中力量针对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的普遍共性问题开展研究。

    5.2023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申报程序:

    (1)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1.saac.gov.cn)进行项目申报,登录时间为4月7日前,逾期不予办理。系统账号未注册的,请自行注册,推荐单位选陕西省档案局。

    (2)登录“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按照要求填写,2023年4月7日前将纸质版《项目任务书》一式6份报送到科研处项目管理科A105,逾期不予办理。

    (3)为切实保证所推荐的项目质量较高、满足档案工作急需并具有较好的应用推广价值,陕西省档案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预评审,审核同意后,2023年4月14日前由陕西省档案局推荐报送国家档案局。

    二、陕西省档案局科技项目推荐   

    须根据《2023年度陕西省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所列研究方向确定选题,填写《陕西省档案局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一式4份,于2023年4月18日前,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A105。

    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和陕西省档案局科技项目请结合实际自行选择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联系人:韩惠于

    联系人:029-88182503

    电子邮箱:kychu2503@163.com


附件:

科研处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