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发挥法学研究机构的科研优势,提高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质量,促进涉外司法理论研究,提升国际法研究工作水平,结合工作安排,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拟定开展2023年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型
中心项目分为年度项目和涉外法治学术丛书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应为本校在职和兼职教师,鼓励本校博士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
2.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原则上要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3.中心应当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
4.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研究。
(三)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至中心秘书处(南区行政楼A518办公室)。电子版须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项目立项及经费资助
本项目由中心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的前期研究基础、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具体立项数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项目资助金额为每项8万元,经费采取分期拨付方式。立项后首期拨付2万元,其余经费结项考核通过后一并拨付。
三、项目结项
(一)项目研究期限:自项目立项结果发布之日起两年内完成。
(二)结项成果形式:年度课题的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应在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发表2篇与课题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者成果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或者被中央或国家相关部门采纳2篇,或出版专著1本;学术丛书课题结项成果必须以专著形式结项(成果必须按“西北政法大学中国涉外法治学术文库”的统一要求出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成果使用
中心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发表时必须以中心作为第一署名单位。项目组在公开发表与本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时,须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中心根据需要进行中期检查,审查项目开展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SWFZ@aliyun.com。发送邮件时请注明课题简称(如“2023年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课题”)。
联系人:刘学文、李燕飙
联系电话:15291843918、18256071944
附件:
1.课题申报书.doc
2.年度课题选题.doc
科研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