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法学研究事业繁荣发展,更好地服务法治西安、平安西安建设,西安市社会科学院、西安市法学会共同组织2025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法学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致信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政法工作大局,紧扣“六个打造”奋斗目标及“深化六个改革”重要任务,密切关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展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为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提供法学智力支持。
二、选题指南
1.知识产权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司法保护研究;
2.新质生产力驱动下城市更新的法治协同机制构建研究;
3.健全西安涉外法律服务体系研究;
4.新时代“枫桥经验”和社会治理中的法治问题研究;
5.新获唐代法律类墓志整理研究;
6.西安市人工智能产业链韧性的法治保障研究;
7.石川河生态治理与高质量发展协同立法研究;
8.深度媒介化社会司法公正的社会认同问题研究;
2025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法学研究专项课题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人民币10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人民币5000元。申请人应从选题指南中选定题目开展研究,可以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文字做适当修改。
三、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员,必须有两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专家进行书面推荐,方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3.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包括课题主持人在内),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鼓励法学法律工作者与具有相关研究背景的人员开展联合研究。
4.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能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5.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议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或调研报告。
6.承担过或者正在承担相同研究内容的课题的;承担过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西安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未结项者或者未通过评审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四、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者按要求填写《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法学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简称《立项申请书》)及《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法学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简称《论证活页》)。《立项申请书》和《论证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本人签名。申报时须提交《立项申请书》《论证活页》一式7份(含原件2份、5份复印件),《2025年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法学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简称《汇总表》)一式一份及以上材料电子版。申报人须严格按照选题指南、研究类型填写,不得随意填写,否则不予受理。
文件包:课题主持人姓名
文件包内包含两个文档:
1.课题主持人姓名: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法学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
2.课题主持人姓名: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法学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五、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市社科院和市法学会共同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市社科院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六、有关要求
1.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下午15:00-17:00,请申报人务必按照研究提交。
2.申请者应遵守《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3.课题应自立项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未按课题完成期限提交研究成果,又未提出延期申请并得到批准的,视为验收不合格,未拨付的课题经费不再拨付。
4.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电话:88182503
邮箱地址:kychu2503@163.com
科研处
2025年7月4日
附件: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论证活页.docx
附件:论证活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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