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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教育厅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者:科研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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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共分为四类:

    (一)一般专项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二) 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主要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三) 重点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和协同创新中心项目。

    (四) 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主要资助已获批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的团队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 一般专项项目:我校将根据分配的申报数量(12项), 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

    (二) 重点项目:原则上每个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高校新型智库和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可申报3—5项。由所在科研平台组织申报,学校择优推荐,列出推荐顺序。

    (三) 青年创新团队项目:原则上每个团队可申报1一2个项目,由所在团队组织申报,学校推荐。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 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20年12月1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重点研究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三) 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四) 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五) 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 网络申报时间。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研究项目填报时间即日起截至2020年12月28日; 一般专项科研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0日。

    (二) 组织评审。网络提交截至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对通过的项目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纸质申请书。

    (三) 纸质申请书。所有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一般专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6份。

    (四) 项目申报材料由各高校统一组织报送,省教育厅不受理教师个人报送的项目申请。

    (五) 为了确保科研计划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省教育厅将委托陕西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协会组织2021年度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评审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科研处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