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2021年3月2日,教育部召开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颁奖会,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全面部署新发展阶段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
陕西设立分会场,我校获奖教师何柏生、王泽林、吕江、张超汉、校长杨宗科教授、科研处长李瑰华教授等参加分会场会议。
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颁奖会(陕西分会场)
大会宣读了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的决定,并为部分在京获奖代表颁奖。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对新发展阶段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陈宝生指出,新时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应当把握“十个关键点”、巩固“五个加分项”、做好“五道必答题”、上好“五堂示范课”,要求加强党对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全面领导,强化理论武装,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的指导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服务治国理政,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在交流发言阶段,北京师范大学顾明远及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江苏省政府及中国人民大学相关学者、领导依次围绕教育科研、应用研究、中国话语、冷门绝学、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与发展等主题进行探讨,阐述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思路及举措。
教育部副部长翁铁慧对会议进行总结,要求全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高等学校提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发挥好立德树人根本职能,同时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开启“十四五”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新篇章。
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中,陕西省高校共获奖励37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8项、普及读物奖1项、青年成果奖6项。我校获得一等奖1项,三等奖2项,青年成果奖1项,实现了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零的突破,获奖数量超越历届获奖总和,充分彰显了我校近年来多举措提升科学研究实力的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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