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经陕西省法学会党组研究同意,2025年度省法学会法学研究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第二批)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求落地见效,围绕法治陕西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服务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服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调查研究,形成研究成果,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进一步全面依法治国,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陕西新篇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课题选题
《2025年度陕西省法学会重点课题指南(二)》(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二)》),征求了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各市法学会及相关高校和实务部门意见,由省法学会研究部提出课题建议,经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同意,报省法学会党组审议通过。申请人应从《课题指南二》中选定题目,按公告要求向省法学会研究部递交重点课题立项申请书(可以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做适当修改)。
三、课题类型及资助经费
本年度拟立项课题30项,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为1万元/项。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法学专业在读博士生也可申请。
3.申请人应组成课题组进行申报,成员应实际承担研究任务。申请人本人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足以单独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也可单独申报。
4.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1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独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2个课题组。超过2个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
5.不得以国家、省社科基金等省级及省级以上部门批准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课题成果申请,不得以已结项的省法学会课题成果申请,不得以已出版、发表的成果申请,或以获得批示采纳的未公开作品申请。立项后发现主持人存在以上情况的,撤销立项。
6.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以兼职人员身份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身份的真实性。
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有关管理机构,应依据陕西省法学会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把关。对申报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选题、前期成果、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五、申报程序
1. 申请人请填写《2025年度陕西省法学会重点课题申请书》(附后),于12月3日下午17:00前至科研处项目科审核用印,随后以word文档的形式发至指定邮箱(fxhyjb2023@163.com)。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统一为:申请人+课题名称。审核用印后的纸质版申请书1份寄省法学会。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五星街 28 号。
2.省法学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16时前,逾期不再受理。
六、评审程序
省法学会研究部对立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成果与课题指南中的具体题目是否契合、成果内容是否符合学术规范、申报材料是否完备等。初审不合格的将不予送审。
省法学会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课题成果进行双向匿名评审,主要对成果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创新性、规范性、可转化性进行评价。
初审合格的课题成果根据选题分类,由多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每一选题按照专家评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立项评审结果,并报学会党组会议审议确定后公示。评审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七、结项要求
(一)结项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立法建议稿、专著、论文,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成果申报,不得以论文集申报,且必须标注“2025年度陕西省法学会重点课题(项目编号xxx)”。
(二)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结项:
1.以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结项的,要求字数达到1万字以上,提供查重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20%),研究报告需经结项专家组评审认定。或作为咨政报告,获得省级以上相对应级别的领导肯定性签批或相关部门采纳。
2.以立法建议稿结项的,需形成完整的立法建议文本及说明,并被省级及以上立法机关、政府部门正式采纳或收到采纳证明。
3.以专著形式结项的,需满足正式出版,或已完成书稿,并通过结项专家组评审认定达到出版水平。
4.以论文结项的,要求字数达到1.5万字以上,提供查重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20%),需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经结项专家组评审认定,其学术水平已达到公开发表的要求。
课题结项公示后,主持人应在公示期内向省法学会提交成果要报,每份5000字左右。具有重要价值的,将作为《法学研究成果要报》报中国法学会和省级有关部门。
省法学会有权优先在合作媒体《西部法治报》《法治与社会》杂志、省法学会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发表结项课题成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电话:88182503
邮箱地址:kychu2503@163.com
科研处
2025年11月30日
附件:
附件1-2025年度陕西省法学会重点课题指南(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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